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南都观察家(ID:naradainsights),作者: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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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考单招”是专门面向残障考生的高考招生制度,起源于1980年代。当时残障考生被苛刻的高考体检标准等政策排斥于高等教育之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陆续授权一批高校开设特定专业,并在高校所在地单独组织考试,招收特定类型的残障学生。 

2015年,普通高考首次为残障考生提供全方位的合理便利支持,由此存在两种高考招生制度,但这也导致了残障学生的自主选择与高等特教院校的招生计划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有一方成为牺牲品。

今年高考,安徽一位视障考生昂子喻取得了635分的成绩,超出安徽理科一本线120分。在今年的1071万报名考生中,使用盲文试卷作答的视力残障考生共计5人,自2014年普通高考中首次出现盲文试卷至今,每年仅有极少数的视障考生参加。

为什么六年过去了,普通高考也引入了针对残障考生的“合理便利”,参加普通高考的视障考生依然这么少?

▌“高考神话”

2014年,河南确山县的李金生成为当年唯一一名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视障考生,那年他已经46岁,是全国首位在普通高考中使用盲文试卷的人。仅从考试成绩来看,他几乎交的是白卷,但也打开了视障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的通路。

到2015年,普通高考首次为残障考生提供全方位的合理便利支持,至此,残障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填写《合理便利申请表》,根据自身残障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若干考试合理便利措施,包括盲文试卷、听障学生免考外语听力、无上肢考生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等。  

成绩超出一本线120分,为什么视障考生依然这么少?-黑板洞察

▲ 2020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这一年,有8名视障考生使用了盲文试卷,最终7人被普通高校录取。考生中,黄莺以超出一本线85分的成绩被武汉理工大学录取,郑荣权的高考数学成绩差4分满分。视障考生没有任何额外的加分或者降低分数线的优待。

但这一“神话”并未顺利延续,2016年,视障考生杨玉青的高考成绩超过山东省一本线,但在登陆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时,她发现自己无法填报志愿——她已经被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南京特师”)提档录取。2017年,视障考生周文晴没能打印出自己的高考准考证,之前在学校组织的多次模拟考试和往年真题测试中,她的成绩常在一本线以上。周文晴在四月参加了一所院校的“单考单招”,考试通过之后,她和对方联系,承诺一定会前去就读,尽管再参加普通高考已经是“白考”,她还是想在一场公平的考试里用分数证明自己的能力,于是请求对方不要过早提档。她最终没能参加那场高考。

▌“单考单招”

“单考单招”是专门面向残障考生的高考招生制度,起源于1980年代。当时残障考生被苛刻的高考体检标准等政策排斥于高等教育之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陆续授权一批高校开设特定专业,并在高校所在地单独组织考试,招收特定类型的残障学生。截至目前,面向全国视障学生开展单考单招的本科院校共计4所,设置专业主要是按摩相关的针灸推拿和康复治疗,以及音乐类相关专业,每年招生人数共计约150人。

这种在高等教育系统内为视障学生预留一定数量招生计划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视障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在另一方面,这种“单考”的模式其实并不利于残障学生获得更高的教育成就,考生们可选择就读的专业有限,考试的难度往往也低于普通高考,有的甚至以考察初中知识为主,且在侧重点上与普通高考差异显著。一些高等特教院校在面向视力和听力残障考生的单独考试中会分别设置人体解剖学和计算机基础的考查科目,这在普通高考中是不会出现的。

在基础教育阶段,培养残障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必然会以各院校“单考”的内容为重点,组织教学、投入资源,致使学生的基础教育内容与普通学校的学生存在差异,限制了他们的专业选择和长远的职业发展。

单考单招还会过分消耗社会资源,给考生家庭和招生院校带来额外负担。每所高等特教院校每年均自主命题组织考试,为此需筹集人力物力完成命题、制卷、阅卷(包括盲文试卷的制作和批阅)、保密、考试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给这些院校带来现实的人才和经济负担,且公办院校的属性决定了这些负担最终需由教育和财政部门承受。

而由于这类考试通常只在招生院校举办,残障考生必须赶赴院校所在地参加考试,且大多需要家人陪同前往,这给残障考生家庭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如果一名考生报考了多所院校,就要辗转多个省份赶考,“千里赶考”给残障学生家庭造成的实际经济负担并不轻,这在无形中加深了残障人的教育不平等。

此外,“单考”政策操作中存在一些不严谨、不规范之处,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严重损害高校招生制度的公平公正。近年来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在实施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甚至腐败问题,“单考”在制度设计上与自主招生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自主招生的这些问题同样存在于“单考”中。

▌“考了也白考”

2015年,因为几乎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参考,黄莺和郑荣权等考生在当年4月分别参加过长春大学、滨州医学院的单考单招,并且成绩过线,这些学校对他们参加普通高考的情况也不知情。在黄莺被武汉理工大学录取的新闻传开后,长春大学才意识到一个招生计划意外落空。滨州医学院还给郑荣权寄发了录取通知书、保留了学号,但同样浪费了招生名额,因为郑荣权凭着普通高考的成绩被温州大学录取。

这一年,高等特教院校成了最大的输家,两种高考制度的冲突导致残障学生的自主选择与高等特教院校的招生计划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有一方成为牺牲品。高等特教院校在吸取2015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取尽早提档的方式避免拟录取生源流向普通高考。

第二年,教育部发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要求,“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而一本录取流程最早在7月10日开始。

这一年,杨玉青先是参加了南京特师的单考单招,被列入拟录取名单,6月,她参加了普通高考,成绩超过山东一本线。当她登陆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时,系统显示她已经被南京特师提档录取,无法再填报志愿。杨玉青的父亲劝她说:“既然你之前报考了南京特师,人家也说录取你了,你要是去了普通学校,人家的招生计划就浪费了,对人家学校不公平啊。”并且根据高考招生规定,杨玉青这次的高考注定是白考。

杨玉青在青岛市盲校念高中,这所学校每年升学率累计超过98%,但过往成绩的衡量标准全在难度明显偏低的单考单招。杨玉青高考获得高分但无法填报志愿的事实发生后,两种高考实际只能择其一的现实赤裸裸呈现在学生们面前,下一届学生进入高三后,大多数原本选择准备普通高考的学生转去了单考单招班,留在普通高考班的学生只剩5人。

普通高考与单考单招在实践中表现出的二元对立,不仅直接干扰残障考生的自我认知和目标选择,还会通过影响其家长、老师的态度,间接影响残障学生的教育成就。多方面考虑之后,残障学生的家长及老师大概率会建议他们参加单考单招,无形中降低了教育期望。这会导致对残障学生的教育支持和资源供给下降,致使那些原本有能力挑战普通高考的残障学生实质上失去机会,只能在少数单考单招院校和高度限定的专业中做出选择。这种选择结果又会强化社会上“残障者就应当接受特殊教育”的刻板印象……如此循环往复,其影响会从高中逐步渗透至初中、小学,客观上也成为当前我国盲校和聋校基础教育质量偏低的诱因。

残障学生在2015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制度确立后看到的教育公平的曙光,仅仅一年后又破灭在结构性不平等的恶性循环里。对于大部分就读于盲校或聋校的残障学生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讲,2015年参加普通高考的那批残障考生成为普通高考合理便利制度几乎仅有的受益者。

成绩超出一本线120分,为什么视障考生依然这么少?-黑板洞察

▲ 2015年6月7日,视障考生黄莺在银川参加高考,图为黄莺在考场中用盲文试卷作答,她后来被武汉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录取。 © BEIJING REVIEW

▌能否取消“单考”?

曾有考生说:“单考单招是残障学生的福利,但也是残障学生的枷锁。”高考多年后,黄莺和郑荣权都曾表达过对这种冲突的“后怕”,如果当时知道只能二选一的话,他们一定不会冒险去参加普通高考。

如果将“单考”纳入统考,相关院校不再开展单独命题考试工作,残障考生不再前往目标院校赶考,这种矛盾能得到有效解决。

在普通高考“指挥棒”的引导下,为了提升教学质量,残障学生就读的基础教育学校必然会做新的探索,改变对残障学生的教育期望和教学资源供给。如果在家门口就能参加普通高考,残障考生也免去了“走马灯”一般在各地连续赶考的负担,高等特教院校也从承担命题考试工作的压力中解脱出来。

如果残障考生的数量在普通高考中显著增加,也能够大幅度摊薄每个学生消耗的考试资源,社会上有关“国家不计经济成本为一名盲人考生制作盲文高考试卷是浪费公共资源”的论调将不攻自破。此外,普通高考严谨细致到近乎苛刻的流程设计还能够避免“单考”中的不规范操作,在很大程度上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在2020年被全面叫停的始末,值得在残障人单考单招制度改革中借鉴。

其实,将“单考”并入统考并不意味着应当取消高等教育系统中为视力和听力残障学生预留的招生计划,二者并不矛盾。我认为这种预留措施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仍有必要。

由于多方面原因,残障群体在社会整体上处于显著弱势地位,这是目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都无法否认的现实。在教育领域同样如此。如果断然取消前述预留措施,必然导致视力和听力残障人进入高等教育系统的概率断崖式下跌,进而让整个群体处于更加身重的结构性不平等。为了扭转这种不平等,需要坚持前述预留措施。

我国的高考制度有诸多类似安排,例如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经济落后地区分数线偏低、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等,实际就是为了扭转特定群体基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长期弱势,是在更广泛意义上通过高考的政策调节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需要指出,这种预留措施不见得永远必要,应当在执行中定期检视其必要性。面向肢体残障学生的预留措施早在本世纪初就圆满完成其历史任务,既无存在的必要,也不再受到考生的青睐,因此顺利退出了历史舞台。希望在未来,能有更多残障考生能自信地加入这些公平的“较量”,也能摆脱过去的种种限制,拥有更多的选择。